12.001:追授学士学位

状态:

批准

有效:

2012年8月27日

由:

黛博拉•米. 本顿|大学注册处

认可:

Pam Benoit |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批准:

罗德里克J. 麦克戴维斯|总统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概述

    这一政策确立了授予死后学士学位的指导方针.

    参见policy 12.002.

    应家长的要求, 《newbb电子》, 配偶, 或者是死者的孩子, newbb电子平台将在死后授予学生学士学位,前提是该学生在死亡时学术成绩良好, 在学位课程中, 和, 获得学士学位, 在他或她死亡时已经进入高年级. 副学士学位可以授予学术成绩良好的学生,进入副学士学位课程的第二年,并完成至少40个学期的学分.

  2. 过程

    任何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开始考虑授予学位, 但正式的申请必须由家庭成员向学生的教务长(授予学位的学院或校园的院长)提出。.

    院长向大学注册办公室发送一份备忘录,要求在适当的学位授予日期后授予学位. 这份备忘录必须表明这个请求是由家庭提出的或得到了家庭的批准.

    大学注册办公室将免除申请费.

    大学注册办公室将把文凭邮寄给家庭成员或学生, 如果需要, 把它送给院长或其他合适的大学官员,作为对家人的一种特殊姿态,在私人聚会上展示. 应教务长的要求, 大学注册办公室会特别努力让你尽早拿到毕业证书.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1. 教务长

  2. 学院和学术规划副教务长

  3. 地区高等教育执行院长

  4. 教师参议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