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05 .有关大学行政人员聘任的一般原则

Status:

Approved

Effective:

January 27, 1979

Approved by:

Issued by C. Ping

Signatures and dates on archival copy
  1. Purpose

    这项政策规定了大学主要行政官员的任命和评价, including the President, Provost, Vice President, Vice Provost for Regional Higher Education, and Deans. It outlines regularized procedures for the search, appointment, evaluation, reappointment, and termination of these officers.

  2. Search

    1. 负责任命的人将成立一个搜寻委员会,协助辨认身份, evaluation, 并推荐高素质的候选人.

      1. 委员会应该足够小,以便有效地工作,但又足够大,以完成其任务(一个合理的范围是6到14个)。.

      2. 在学术任命的情况下,委员会主席将是教职员工.

      3. 该委员会应包括该职位主要选区的代表. 院长的遴选委员会将包括教员、学生和院长. 一半的教员将由相关学术单位的第一组教员选举产生. 教务长将在与部门或学校主席协商后,从学院或单位的教师中任命另一半.

      4. 校长遴选委员会由校董会任命,并在校董会的指导下工作. 该委员会将包括大学主要选区的代表.

    2. 负责任命的人将对委员会的职责和待填补职位的一般说明作出说明. 就院长而言,一般说明将由教务长与委员会成员协商制定.

    3. 该委员会负责确保平权行动原则得到遵守. 它将在审议初期与平权行动官员会面.

    4. 所有遴选委员会的审议结果及其最终报告将予以保密.

  3. Appointment

    聘任以年度为基础,预计将每年继续聘任,或直至按下文规定终止聘任.

  4. Evaluation

    1. 为审查薪金,将每年对每名行政干事进行评价, 确定行政改进的领域, and personal development.

    2. 校长或教务长负责协调审查. 该职位的主要组成部分将被要求为评价提供资料.

    3. 在院长的情况下,将通过年度调查问卷向教师寻求适当的信息,调查问卷包括标准问题和与院长的学术单位具体相关的问题. A committee of faculty, 其中一半将由学院或单位的教员参议员任命,另一半将由教务长任命, ,以协助教务长管理和解释-问卷.

    4. 如果年度审查表明对行政官员的表现有重大关切, 校长或教务长将与个人一起确定具体的改进步骤. 如果在随后的年度审查中继续表达重大关切,并且没有进行改进, 校长或教务长将认真考虑解雇行政官员.

    5. 应该在第五年秋季(或以后每五年)进行一次更全面的审查,以便对行政人员的业绩和成就作出更全面的评价. 一个咨询委员会将由校长或教务长任命,以协助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是院长,咨询委员会应由学院或单位的教员组成, 其中一半由学院或单位的教务委员任命,另一半由教务长任命. 它的报告将被提交给被审查的人以及校长或教务长. In the case of Deans, 发给全体教员的调查问卷应包括一个关于院长连任的总结问题. 根据综合审查的结果,教务长, in consultation with the advisory committee, 建议下一次全面审查的时间(不超过五年). 如果超过50%的第一组教员建议不再任命院长, a search for a new dean will be initiated.

    6. 校董会负责对校长进行年度审查和全面审查. 校董会将选出一个由大学代表组成的委员会,协助进行全面检讨.

    7. 所有评价和审查报告都将保密.

  5. Termination

    1. 在达到行政职务退休年龄的财政年度结束后,任何行政干事将不再担任该职务.

    2. 任命可由校长、教务长或被任命者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