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20:动物

状态:

批准

有效:

2018年4月25日

由:

Steve Wood |设施管理和安全副总裁

认可:

Elizabeth Sayrs |临时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批准:

M. 杜安·内利斯|总裁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目的

    本政策描述了在newbb电子平台拥有的建筑物中与动物和动物宠物有关的限制, 以外的地区, 和车辆.

  2. 计划

    动物和宠物一般不允许进入newbb电子平台的建筑物或车辆. 这一禁令的唯一例外是:

    1. 当前教学中使用的动物, 研究, 以及临床活动, 经研究合规办公室批准.

    2. 残疾人士的辅助动物或服务性动物, 或者那些为了这个目的而被训练的动物, as defined and approved by law; in accordance with procedures outlined by student accessibility services and the office for university equity and civil rights compliance

    3. 在容量为30加仑或更少的水族箱中养鱼(更大的尺寸必须得到环境卫生和安全部门的批准).

    4. 法律规定的动物(e.g.、陪同警察或保安人员的巡逻犬).

    5. 住校员工的宠物必须符合住校专业员工政策,并经环境卫生与安全部门批准.

    根据俄亥俄州的皮带法,所有在户外的狗都必须拴上皮带. 拴着的动物不能无人看管,也不能拴在树上, 栏杆, 或类似的不可移动的物体.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1. 总统

  2. 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3. 行政工作人员

  4. 研究副总裁

  5. 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

  6. 负责设施管理和安全的副总裁

  7. 环境健康与安全主任

  8. 住宅房屋署署长

  9. 教务长

  10. ADA/504协调员,大学公平和民权合规办公室

  11. 大学公平和公民权利合规执行主任

  12. 负责学生无障碍事务的副院长